再有Uber司機認罪罰款 28人押後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2/01 14:12

最後更新: 2018/02/01 14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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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警方早前再展開行動派員放蛇假裝乘客,先後拘捕逾20名Uber司機,控以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,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,當中一名司機認罪,判罰款3,000元。

被告SAMTANI ASHWIN INDRA VADAN(50歲),被指於去年6月25日,於長沙灣接載乘客前往沙田,相關車資為87.4元。另外28名不認罪被告的案件,則分別押後至4月及5月進行審訊或預審。